网站首页 信息公开 新闻中心 网上信访 信访指南 信访广角
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职责  
营口市信访局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6-01-27 16:50:59 ]    [阅读次数:123829 次]

营口市信访局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委、政府有关信访工作的指示、规定和部署,承担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推动全信访工作的开展。

(二)承办中央国家机关及领导同志和省委、省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办理人民群众给委、政府和领导的来信,接待到委、政府上访的群众,受理群众通过信访信息系统的投诉,向委、政府领导请示报告重大信访事项,配合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北京市有关部门做好我进京上访群众的接待劝返工作,做好重大政治活动期间的信访分流工作。

(三)向有关地区和部门转送、交办、移交信访事项并对办理情况进行督查,对领导批示和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进行督办并反馈有关情况,审核中央和省级专项信访救助资金的使用情况。

(四)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集体进京、来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对信访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提出整改意见和责任追究建议,协调各级党政部门和有关单位的信访工作,向社会公开信访工作情况

(五)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及时准确地报送信访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开展调查研究和信访统计分析,分析信访形势,掌握信访动态,提出有关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的建议。

(六)推动全信访矛盾的排查化解,对重要信访问题及时开展信息预警,在重大政治活动、重要敏感时期及时收集信息,研判信访形势。

(七)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组织信访干部培训,检查指导各县(市、区)市(中、省)直部门信访工作机构履职情况。

(八)完成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职能转变。

1加强对全各地区、各部门办理群众信访情况的督促检查。

2加强重大信访矛盾隐患排查情报收集预警和信访稳定形势研判分析工作。

3加强对群众进京上访的协调处理工作。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主办单位:营口市信访局 辽ICP备14014487号-1
版权发布:营口之窗网站 技术支持:营口爱思达计算机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国家批准建站单位)